北京交通大学研二生因卖黄金遭银行账户冻结,资金或涉诈骗案


王同学是北京交通大学的一名研二学生,近日他向媒体反映,自己因出售实物黄金而产生的12.4万元收入,在被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的警方以“涉案”为由冻结后,其他银行账户也受到相应的限制。经过北京警方的调查,他们于6月30日出具了《不予立案通知书》,明确表示王同学的交易并未涉及任何犯罪行为。然而,临澧警方在接下来的三个月却始终未就解冻事宜给出正式回复,这使得王同学的银行账户长时间无法恢复使用。

回顾事情的经过,王同学表示,2026年5月31日,由于金价下滑及收藏品溢价有限,他决定在闲鱼平台上出售父亲的金币和金条,迅速吸引到了买家的关注。双方约定于6月1日在北京的东方新天地商场进行线下交易,然而买家请求以未成年女孩代为取货并通过转账付款。交易完成后,王同学发现其工商银行卡被湖南警方冻结,随即向东城区的公安局报备并确认了银行被冻结的异地事实,此时他也发现之前负责交易的买家已无任何联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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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过临澧警方的进一步沟通,王同学得知其出售的黄金及交易金额因涉嫌诈骗案件被冻结,而案件的总金额超过20万元,王同学的账户被列入其中。在与警方的沟通中,王同学提供了多段录音,其中记录了他在6月到8月间的多次咨询,警方始终未能给出解冻银行账户的明确答复。6月15日,派出所表示资金流向已经明确,并要求王同学向北京警方报案来追回已交付的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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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此,王同学提出异议,认为这笔交易是合法的,资金属于“善意取得”,警方若不认可应给予书面说明,但这一要求并未得到正面回应。至6月22日,临澧警方告知他,若北京警方出具无犯罪的证明,可以解冻账户。王同学随后配合北京警方的调查,但在提交了相关材料后,对方仍未兑现解冻承诺。

在此过程中,王同学多次联系临澧县的反诈中心询问进展,却得到的答复是该笔款项属于案件受害人,需扣除。王同学明确索要扣款的法律凭证,最终也未能获回应答。7月23日,警方最新的说法是,受害人将在王同学所在地的警方联系后,由受害人决定是否提起诉讼,资金处理将等待法庭判决。然而,当王同学质疑为何刑事案件的资金冻结需由民事判决来决定时,对方未能提供明确的解释。

此次事件的影响已经超出了王同学的身份证银行卡,他在招商银行和兴业银行的多张储蓄卡也都受到了限制,无法进行网上消费、转账等操作。王同学无奈地表示,别人转账到他银行卡上可能会被直接冻结,不得不依靠现金交易,同时信用卡的还款也只能依靠微信和支付宝的零钱处理。由于账户问题,他无法办理新的银行卡,原计划的暑期实习也因无法开设工资卡而泡汤,学费和日常开支都受到显著影响。法律专家指出,若交易真实合法,当事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交材料,证明未参与违法行为,并要求解冻相关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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